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分级别和地域确定。 级别上,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不过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部分基层人民法院也可管辖此类第一审商标纠纷案件。 地域方面,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此外,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二、侵犯注册商标多少倍赔偿
侵犯注册商标的赔偿倍数需依具体情况而定。依据《商标法》,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若前述方法均难以确定赔偿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侵犯注册商标罪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侵犯注册商标罪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 假冒注册商标罪标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等情形。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标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此外,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如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等情形。
关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想必大家已有一定了解。但在此基础上,若侵权行为涉及网络领域,情况会更为复杂。比如网络平台上的侵权行为,其管辖法院的确定会因多种因素而异。而且,当侵权行为跨越多个地区时,管辖权的划分也会更加棘手。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诸如不同侵权场景下如何准确确定管辖法院,或者遇到复杂管辖问题该如何应对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理清思路,解决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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