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对离婚子女抚养的规定如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同时,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配是啥规定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民法典对离婚后拆迁房如何分割
离婚后拆迁房分割需分情况处理。若拆迁房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且婚后未对房屋进行扩建、添附等,那么拆迁补偿仍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也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拆迁是按人口进行安置补偿,那么属于另一方的安置部分,应归其个人所有。比如按人头给予每人一定面积安置房指标,该指标对应的权益应分给相应人员。
在探讨民法典对离婚子女抚养是如何规定的问题时,我们知道它综合考量了诸多因素来保障子女权益。除了明确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比如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等。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像失业或获得巨额财富,能否要求变更抚养权呢?还有,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该如何维权?这些都是与离婚子女抚养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倘若你对离婚子女抚养的具体规定、后续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等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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