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大理市的张先生遇到一个借款问题。借条上,好友李某(化名)清晰注明借款45000元,约定2023年1月20日还本付息。然而,还款期限已过数月,李某失联,张先生的维权之路陷入困境。接待他的,正是该所律师李俊。 李俊律师的执业履历显示,他在大理深耕法律领域,累计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数百件。作为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副主任及大理市双廊镇石块村法律顾问,他不仅专注于个案代理,更以“律师首先是一种职业,而后才是一种力量”为信条,将法律信仰融入日常工作。
在本案中,李俊律师首先确认了借条的法律效力。“借条明确载明借款金额、期限及还款方式,形式要件完整,但现金交付的细节仍需固定。”他向委托人解释,民间借贷纠纷中,“口头约定”与“书面证据”的效力差异,往往是案件胜负的关键。为此,他协助张先生整理了双方身份信息、催款记录等辅助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考虑到李某可能存在逃避诉讼的意图,李俊律师依法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在民商事纠纷中,当事人失联是常见障碍,而公告送达是确保诉讼程序正常推进的法定手段。”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提交了送达申请,通过法定公告程序将开庭传票送达至李某所在地,为案件进入实质性审理扫清障碍。 庭审当日,李某未到庭应诉。李俊律师在法庭上清晰陈述案情:从借条出具的背景、款项交付的时间线,到催款过程的沟通记录,每一个环节都紧扣证据展开。他援引《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强调“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明确李某的违约行为。 法院最终采纳了李俊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45000元,并自2023年1月21日起按年利率3.65%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李某承担。“若被告未按期履行,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李俊律师向张先生详细解读判决时,特别强调了法律的刚性约束。
在大理州的法律服务版图中,他既是专业的案件代理者,也是基层法治的践行者。作为双廊镇石块村法律顾问,他定期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作为律所副主任,他推动团队专业化建设;作为大理州律协委员会委员,他积极参与行业规范研讨。 李俊律师以数百件案件的积累,诠释着法律的温度;以“心向正义”的坚守,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一位基层律师的职业追求,更是法治精神在地方实践中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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