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副主任律师,在刑事业务领域有着逾7年的深耕经验。他拥有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始终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其业务范围广泛,涉及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方面。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他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投身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他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可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赵XX与他人合作,从境外进口蔬菜粉原材料并贴牌销售。陈X从赵XX处购买后,在蔬菜粉进入市场流通前委托鉴定,发现含有西药止疼成分,遂报案。2022年10月,赵XX被采取强制措施,10月21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孙伟伟律师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介入,通过详细查阅卷宗发现,证明赵XX销售果蔬粉含有西药成分的鉴定报告是陈X个人委托,案发后公安机关未委托鉴定。且赵XX销售的果蔬粉原材料经正规海关报关报检程序进口并已检验检疫,认定其主观上具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证据不足。确定辩护思路后,孙律师指导陈X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撰写法律意见书提交检察官,并多次沟通。检察官重视辩护律师观点,但因补充侦查时果蔬粉已被销毁无法鉴定,重新移送检察院后仍缺乏关键鉴定报告,证明赵XX构成犯罪证据严重不足。2024年9月29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赵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其不予起诉。
在办理食品药品类犯罪案件中,孙伟伟律师团队总结出了核心辩护点。其一,在有毒、有害成分鉴定问题上,要关注鉴定食品与销售食品的同一性,以及鉴定标准、鉴定人资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其二,对于销售数额问题,需严格证据闭环证明实际销售情况,无法证实某些批次销售情况时应扣除相应金额。其三,当事人主观故意问题方面,直接参与生产人员一般明知食品问题,不直接参与生产及销售者的主观明知情况是辩护重点。孙伟伟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刑事法律实务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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