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南通某家居公司(以下简称"原告")遭遇前员工顾某通过社交平台发布不实言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面对复杂的网络舆论传播与法律争议,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沈杰律师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介入此案,为企业维权提供了关键法律支持。
案件背景:不实言论引发的名誉权争议 顾某原系原告员工,双方曾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2023年5月,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原告支付顾某2022年提成工资、2023年1-2月工资及年休假工资,原告已按裁决全额履行支付义务。然而,2023年6月6日至10日期间,顾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及抖音平台发布多条包含侮辱性词汇的言论。其中,抖音视频称原告拖欠"刘师傅"工资,暗示公司以"梳棉机损坏"为由诬陷员工,并以"每天更新一件事"持续发布不实信息,相关视频最高获214次点赞、31条评论,对原告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原告遂以名誉权侵权为由,要求顾某删除言论、公开道歉30日、赔偿公证费及律师费共计9000元。
专业策略:以证据为基的维权路径 面对网络言论的快速传播特性,沈杰律师指导原告启动电子证据保全程序。考虑到电子证据的时效性,他建议原告于6月27日向公证处申请保全抖音视频及评论信息,成功固定顾某发布的127条视频内容、214次点赞数据及73条互动评论,为法院认定侵权事实提供了关键电子证据。同时,他协助原告整理律师费7000元、公证费2000元的支付凭证,确保维权成本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庭审中,顾某以"陈述仲裁认定的欠薪事实即合法"进行抗辩。沈杰律师从法律与事实层面精准反驳:顾某在仲裁裁决生效后发布的言论,无任何证据证明其真实性;"拖欠刘师傅工资"等表述未区分"个人纠纷"与"企业责任",主观上带有贬低原告的恶意;尽管部分言论未直接点名,但结合"XX家居"公司名称及"梳棉机损坏"等细节,足以让公众将言论与原告关联,客观降低了企业的社会评价。针对顾某"部分内容指向个人"的辩解,沈杰律师强调:名誉权侵权的核心认定标准是"是否降低企业社会评价",顾某通过抖音平台传播的内容已对企业声誉造成实质影响,即使部分言论指向个人,仍构成对原告的间接损害。
案件结果:精准维权实现权益最大化 法院审理后认定,顾某发布的抖音言论无事实依据,主观存在侵权故意,构成名誉权侵权。最终判决:顾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通过抖音号发布经法院审核的赔礼道歉视频(持续公开30日),赔偿原告公证费2000元、律师费7000元;驳回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沈杰律师在顾某当庭删除侵权内容后,及时撤回"删除言论、停止侵权"的诉求,将焦点集中于费用赔偿与平台道歉,既高效维护了原告权益,又避免了非必要诉讼成本。
职业精神:跨学科思维践行专业承诺 沈杰律师以工学的严谨逻辑梳理案件脉络,以管理学的系统思维制定维权方案,这种跨学科优势在本案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他深耕南通海门地区法律服务领域超4年,专注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解决,始终秉持"专业、专心"的服务准则。在执业理念中,他强调要成为当事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后盾",这种专业追求不仅体现在对法律条文的精准适用,更落实于对每一份委托的责任承担,用法律的温度与力量守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南通法治建设中持续贡献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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