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一般不能不给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 若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先与其协商,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孩子利益,或支付方因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无经济来源,无力支付抚养费等,可适当减免。不过,当支付方经济状况好转,有能力支付时,应恢复支付并补齐之前减免的部分。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若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协议支付抚养费。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或要求其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扣除等。 若双方是诉讼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已明确抚养费支付,对方不支付时,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通过法律手段可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确保其生活、教育等费用得到落实。
三、离婚后,孩子可否向父母追讨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可以向父母追讨抚养费。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若父母一方未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子女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其追讨。追讨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即便在子女成年后,也可对其未成年期间未支付的抚养费进行追讨。追讨途径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子女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数额。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不给了吗?这是很多离异父母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抚养费通常不能随意停付。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孩子成年且能独立生活,或者给付方因特殊原因丧失支付能力等,可能会有所变化。如果一方擅自停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而且抚养费的变更也有相应规定。要是您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相关问题,如具体支付标准、如何追讨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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