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的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出身的法律从业者,他专注刑事辩护领域16年,累计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部为刑事类型案件,在非法集资、职务犯罪、刑事合规等细分领域积累了深厚实务经验,凭借专业表现连续九年(2015—2024)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行业认可度颇高。
在职业身份上,陈晓伟律师不仅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还担任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深度参与律所刑事业务管理与发展;同时,他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既深耕一线辩护,也参与法学教育与行业合规研究,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
2021年起,陈晓伟律师代理的杨X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成为他处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典型代表。据案件材料显示,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通过公开宣传P2P、金交所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2300余名报案参与人损失达10亿余元。杨XX在该案中先后任业务员、事业部副总裁等职,负责招揽参与人及管理工作,其所在事业部涉案金额达20亿余元,2021年3月31日杨XX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其家属代退缴500万元。
接受委托后,陈晓伟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全面阅卷掌握案件细节,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制定辩护策略。开庭前与杨XX充分沟通后,他提出三点核心辩护意见:一是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未羁押期间配合到案,被逮捕时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二是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三是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虽未采纳自首与立功的辩护意见(认为杨XX到案不具备自动性,协助辨认门牌号未达协助抓捕程度),但认可了陈晓伟律师提出的“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等关键情节。法院认为,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且有坦白、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应予从轻处罚,最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二十万元。
该案中,陈晓伟律师通过精准分析案件情节、紧扣法律规定提出辩护意见,在重大复杂经济犯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罚,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助力法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与量刑情节。从453件刑事案件的积累,到连续九年获行业优秀荣誉,陈晓伟律师以专注与专业,成为北京地区刑事辩护领域值得信赖的律师,尤其在重大经济犯罪、企业合规相关刑事案件中,具备突出的案件把控与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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