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检察院抗诉是什么
检察院抗诉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它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权之一。 抗诉分两种情形:一是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即最高检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检察院抗诉能保障司法公正,纠正错误裁判,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检察院抗诉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检察院抗诉分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二审抗诉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对于判决,检察院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0日内提出抗诉;对于裁定,应在接到裁定书后5日内提出抗诉。 再审抗诉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法律未明确规定检察院提出再审抗诉的具体期限,但需遵循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三、检察院抗诉量刑太轻会怎样处理
检察院抗诉量刑太轻,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根据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若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会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若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若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检察院抗诉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监督行为。当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时,就会依法提出抗诉。检察院抗诉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未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启动二审程序;二是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启动再审程序。检察院抗诉能促使司法更加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你是否对检察院抗诉的具体流程、抗诉成功的概率等问题有所疑问呢?如果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消除困惑,让你更清楚地了解检察院抗诉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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