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有离婚冷静期规定。双方需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30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所以,顺利情况下,从申请到拿到离婚证最快需31天,最长为60天。若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或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重新申请。
二、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手续
去民政局离婚需经过申请、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四个步骤,所需证件手续如下:申请时,夫妻双方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申请受理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及材料
去民政局离婚,双方需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此外,还需提供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通常为2寸。夫妻双方需共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当我们探讨去民政局离婚要多久能拿到离婚证时,这里面涉及诸多环节。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材料齐全、符合离婚条件,经过冷静期等流程,顺利的话大约三十天左右能拿到离婚证。但要是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材料不齐等问题,就可能会耽误时间。比如材料补充、审核环节可能会耗费额外时日。如果您正打算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对具体所需时长、办理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让您离婚之路更顺畅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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