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532xxxxxxxxx5555,服务区域集中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办公地址位于大理市榆华路16号。其本科毕业于太原工业学院,虽非传统政法类院校背景,自2016年执业以来,积累了扎实的民商事实务经验。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涵盖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常见民事纠纷类型。 在机构内部,李俊担任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分管人事工作,并为律所管委会成员。
在行业组织层面,其现任大理州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参与地方律师行业规范建设。同时,他深入基层治理一线,担任大理市双廊镇石块村法律顾问,为乡村法治建设提供常态化法律支持,体现了其执业重心与社会责任的结合。 李俊的执业理念强调职业本分与专业克制:“律师首先是一种职业,而后才是一种力量。未尽本分,无以担当……心向正义而不以正义自居,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最大的正义。”这一立场贯穿其办案全过程,注重以法律技术而非道德姿态解决问题。
其典型办案成果体现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委托人与被告原系朋友关系,2022年12月14日,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就此前收到的45,000元现金借款出具借条,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为2023年1月20日。到期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催要无果,委托人遂委托李俊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归还本金45,000元及自2023年1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 接受委托后,李俊首先核实借条原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确认其载明金额、期限、双方身份等要素完整有效。随后,协助委托人补充整理双方身份信息等辅助证据,构建清晰、闭合的证据链条。鉴于被告失联、存在逃避诉讼可能,李俊配合法院依法启动公告送达程序,确保诉讼程序合法推进。 案件开庭时,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李俊当庭系统陈述借贷事实经过,出示借条等核心证据,并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阐明逾期利息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的法律依据。 大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李俊提交的证据及代理意见,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本金45,000元,并支付以该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3.65%计算的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如未按期履行,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该案虽标的不大,但典型反映了基层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固定、程序推进与法律适用的关键环节。李俊通过规范操作,保障了当事人实体权利的有效实现。 李俊最能发挥专业价值的客户群体,主要为大理本地居民、小微企业主及农村群众,尤其在缺乏书面合同、依赖口头约定或面临债务人失联等困境的民间借贷、小额合同纠纷中,具备较强的实务应对能力。其工作风格注重程序合规与证据闭环,避免情绪化表达,致力于在基层法治环境中提供可信赖、可持续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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