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一般不能直接占有抵押物。在抵押关系中,抵押物的所有权仍归抵押人,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债权人仅享有抵押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 不过,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权人可占有抵押物,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此约定有效,债权人可依约占有。但实践中,这种情况较少,因为抵押制度设立目的就是在不转移抵押物占有的前提下保障债权实现。若债权人非法占有抵押物,抵押人可要求其返还,造成损失的还可要求赔偿。
二、债权人是否能选择不要质押物只要钱
债权人可以选择不要质押物只要钱。质押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不过,债权人虽有选择权,但需遵循一定规则。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超过部分归出质人所有;若不足,债务人仍需清偿。此外,若双方在质押合同中对质权实现方式有特别约定,应按约定处理。若协商不成,债权人可通过司法程序实现债权。
三、债权人是否能申请宣告失踪
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范畴,当债务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债权人出于保障自身债权实现的目的,有权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申请。 法院受理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若该自然人仍无音讯,法院会作出宣告失踪判决。之后会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债权人可要求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
当探讨债权人是否能占有抵押物时,除了明确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能随意占有抵押物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权人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若债权人违反规定占有抵押物,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并且在抵押物处置过程中,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若您对债权人占有抵押物的具体情形、合法处置抵押物的流程等还有疑问,或者在相关法律事务中遇到困扰,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理清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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