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已逾16年。他就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陈晓伟律师,身兼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多个重要职务,还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等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
2023年至2024年的一起足疗店涉嫌组织卖淫案,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2023年7月至9月,刘X伙同骂XX在X市区学院路保健店组织屈XX、陈X等多人卖淫,骂XX于2023年12月27日、刘X于2024年1月6日主动联系民警接受调查。
陈晓伟律师接受骂XX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骂X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同时与承办案件警官沟通,初步掌握大致案情。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他全面了解了整体案件事实。经过与骂XX深入沟通,他提出了一系列专业的辩护意见。
他指出,骂XX在足疗店后期涉嫌从事卖淫活动期间,并非实际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刘X;骂XX与前台假X负责经营具体事务,二人职责分工无明显轻重之分,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认定骂XX的行为;即便骂XX的行为涉嫌组织卖淫罪,根据其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及相关情节,应认定为从犯;骂XX主动到案,虽对办案机关认定罪名有异议,但对自己行为能够如实供述,应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骂XX无犯罪记录,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然而,法院审理认为,刘X伙同骂XX组织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均构成组织卖淫罪。对于骂XX,法院认定其伙同刘X共同经营保健店,深度参与店内经营管理,其行为超出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评价范围,应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骂XX当庭辩解与证据不符,且其到案后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因此未采纳陈晓伟律师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最终,骂XX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尽管这起案件的结果未完全如律师所愿,但他在整个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严谨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令人钦佩。他凭借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全力以赴地争取权益。他的每一个辩护策略和意见,都体现了他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当事人的关怀,为刑事辩护行业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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