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有权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离婚时已就抚养费达成协议或由法院判决确定,但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抚养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按约定或判决支付。若离婚时未约定抚养费,抚养方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抚养费数额。
二、离婚后,是否能商定探望子女的事宜
离婚后,父母双方能商定探望子女的事宜。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双方通过协商确定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既有利于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也能减少因探望问题产生的纠纷,最大程度降低离婚对子女的负面影响,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三、离婚后,是否可主动放弃探望权
离婚后,可以主动放弃探望权。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享有的法定权利,权利主体可自主处分。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所以主动放弃探望权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法律一般允许。
不过,放弃探望权需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存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形。并且放弃探望权不应影响子女合法权益,若子女需要该方探望以满足其情感等需求,即便放弃后,法院也可能基于保护子女权益考虑,要求该方进行探望。同时,放弃探望权不免除支付抚养费等抚养义务。
离婚后,是否有权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是许多离异人士关心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当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而且,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是定期给付,也可以是一次性给付。如果在离婚后遇到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等相关问题,比如抚养费的变更情况该如何处理,或者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怎么办?若你对此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离婚后抚养费相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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