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能约定归属吗
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能约定归属。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与作者的人格、身份紧密相连。法律规定,这些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即使当事人通过合同等方式进行约定,将著作人身权归属他人,该约定也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无效。例如,甲与乙约定甲创作作品的署名权归乙,此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本人行使,不能通过约定转移归属。
二、作品著作权中的发表权能否予以继承
发表权不能继承。发表权是著作人身权,具有专属性,只能由作者或其授权主体行使。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财产权可以继承,而人身权不能继承。
不过,若作者生前未发表作品,且未明确表示不发表,在其死亡后50年内,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这并非继承发表权,而是法律赋予相关主体在特定情形下行使发表权的权利,以此保障作品合理传播与利用。
三、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如下:1.申请表:填写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完整。2.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文件。3.作品样本:提供作品的样本,可以是电子版本或纸质版本。如文字作品提供文稿,美术作品提供图片等。4.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等情况。5.权利归属证明:委托创作作品需提供委托创作协议;合作作品需提供合作创作协议等证明权利归属的文件。准备材料时应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要求提交,以顺利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
当探讨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能否约定归属时,我们知道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一定特殊性。它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通常是与作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一般情况下不能通过约定随意归属他人。但在一些特殊合作创作等情形下可能会有复杂情况。比如合作作品中各方对人身权归属的协商等。若您对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归属问题,像在合作创作时如何具体界定人身权归属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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