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赣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丁云龙。他拥有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于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已逾6年,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6854,服务地区主要为赣州,联系地址位于赣州市章贡区逸豪大道43号保利时光印象S4栋井冈律师大厦。
丁云龙律师执业以来,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认真对待每一个委托案件。他不仅是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法律服务传播大使、CCTV央视在线直播网客座教授,还是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客座教授。他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180余件,无罪辩护案件占比约10%,行政案件承办了1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占比约20%。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深入了解丁云龙律师的专业能力。在叶X与江西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叶X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写字楼,2018年12月与被告江西XX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但未签订书面合同,被告关联单位也参与使用房屋。后因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原告于2025年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关系、返还房屋并追索欠租及利息。
丁云龙律师和魏X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开展了一系列细致的工作。首先,他们提交《委托协议》,成功厘清了权属与代理关系,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避免了因权属瑕疵导致败诉的风险。其次,通过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据,固定了租赁事实,明确了租金标准及被告实际使用房屋的时间。在庭审中,他们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增强了诉求的合理性。面对被告提出的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丁云龙律师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有效应对反诉风险,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避免了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驳回了原告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租金及返还房屋的请求,同时驳回了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在这个案件中,丁云龙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优势。他通过《委托协议》有效解决了原告主体资格问题,做到了确权定责;以对账单和被告自认的《用房说明》锁定租金起算时间,证据组织有力,最大限度维护了客户权益;精准援引《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的规定,法律适用精准,成功化解对方装修损失索赔,守住了不违约底线;在口头合同、权属复杂、证据有限的不利条件下,仍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核心诉求,策略灵活务实。
丁云龙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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