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摇撞骗罪金额如何认定
招摇撞骗罪中,金额并非唯一认定标准,该罪主要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不过,骗取财物数额对量刑有影响。
若招摇撞骗同时骗取数额较大财物,与诈骗罪存在竞合。一般而言,骗取财物数额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当招摇撞骗骗取财物数额未达诈骗罪标准时,按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若达到或超过诈骗罪数额标准,通常择一重罪处罚。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来准确认定和量刑。
二、招摇撞骗罪立案有哪些标准
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立案标准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原则上就应予以立案追诉。因为该罪属于行为犯,即一旦实施此行为,不论骗取财物多少、情节轻重,都构成犯罪。但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例如偶尔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炫耀,未借此谋取实际利益等情况。实践中,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会从重处罚。
三、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指多次招摇撞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等情形。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具体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量刑。
当我们探讨招摇撞骗罪金额如何认定时,需明确这一金额是判断是否构罪、如何量刑的核心依据。实践中,不同地区会结合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具体立案数额,比如部分地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达3000元以上即可立案;若存在多次实施、冒充军警人员或骗取救灾扶贫款物等加重情节,即使金额未达常规标准也可能被追究刑责。此外,金额认定还需区分骗取的是财物还是其他利益(如职务晋升),后者虽无直接金额但会结合情节评估社会危害性。若您对当地具体认定标准、特定情节下的金额计算存疑,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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