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
若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直接按夫妻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进行分割,因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相对自由。
分割时需遵循自愿、公平原则,保护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合法权益,必要时可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分割方案。
二、离婚官司中财务纠纷如何处理
在离婚官司的财务纠纷处理中,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涵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对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实践中会综合多因素考量,如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及无过错方等。
举证责任很关键,主张某财产为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例如,证明财产购买时间、资金来源等。
若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
双方还可协商解决财务纠纷,协商一致的内容可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建议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财产证据,以便在诉讼中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三、离婚官司中财产房产如何保全
在离婚官司中申请财产房产保全,一般如下操作:首先,需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请求保全的房产具体信息、申请保全的理由等。同时,要提供相应担保,如现金、房产等,以保障若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能予以赔偿。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然后,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房产进行保全,限制房产的交易、过户等处分行为。需注意,要在法定期间内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及时告知法院已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若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离婚官司中股权纠纷如何处理,并非仅局限于股权份额的划分,还常伴随实操层面的关键问题。比如,若股权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分割后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但需注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否已依法履行通知程序;又如,若涉及隐名股东的股权,需先确认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再明确分割时的举证要点。这些细节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分割方案无法落地,甚至引发后续纠纷。如果您正面临此类困惑,比如不确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或不知隐名股权如何举证,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梳理细节、规避风险,帮您顺利解决离婚中的股权问题。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