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三年能追索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是法定义务,基于身份关系产生,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只要孩子还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抚养方随时可要求另一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追索时,抚养方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费用。若协商无果,抚养方可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以孩子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判决书等能证明双方关系及抚养费约定的材料。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三年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后三年财产的处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离婚时存在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若是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法院查证属实后,会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总之,要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及相关行为来确定处理方式。
三、离婚后三年内诉讼该如何进行
离婚后三年内的诉讼情况多样。首先要明确诉讼类型。若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发现有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后三年内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诉求及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若是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反悔,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但需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若涉及抚养权变更,只要有正当理由,如抚养方无力继续抚养、孩子意愿强烈要求变更等,三年内随时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整个诉讼过程要遵循法定程序,按时举证、参加庭审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离婚后三年能否追索抚养费?不少人误以为受3年普通诉讼时效限制,但实际上抚养费请求权属于基于身份关系的持续性债权,不受普通时效约束。也就是说,只要子女仍处于法定被抚养阶段(通常至18周岁),即使离婚满三年,仍可依法追索过往未支付的抚养费。不过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两点:一是要留存离婚协议、判决书、对方未支付的转账记录等证据,明确未付金额及期间;二是若子女已成年,追索范围限于成年前的未付部分。如果您正面临抚养费追索的困惑,比如证据收集、对方拒不配合等问题,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您梳理细节、解决难题。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