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职务发明创造该怎样认定
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依据《专利法》等相关法律。主要有两类:
一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含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作出的;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二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物质技术条件”指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若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发明创造指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其认定标准如下:
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包含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作出的;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即发明创造的完成主要依赖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若是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但约定返还资金或交纳使用费,或仅作一般性利用,不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
三、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谁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根据《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对于这类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不过,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通过订立合同,对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作出约定。若有这样的约定,从其约定。
如果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当我们明确职务发明创造该怎样认定之后,还需了解其后续的权利归属与发明人权益问题。认定为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单位所有,发明人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与报酬的权利。比如单位应在专利授权后给予发明人一次性奖金,实施专利后需按营业利润的一定比例支付报酬;若单位许可他人使用专利,也需从许可费中提取部分给发明人。若你对职务发明认定后的权利划分、奖励报酬计算等仍有疑问,或需进一步确认自身发明是否属于职务发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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