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代位权诉讼费用由谁来承担
代位权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但在代位权诉讼中,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这是因为在代位权诉讼里,是次债务人未向债务人履行债务,进而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让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可促使其积极履行债务。并且从实现债权中优先支付,保障了债权人先行垫付诉讼费用后能得到补偿,也保障了诉讼费用承担的落实。
二、代位权诉讼以谁名义来受理
代位权诉讼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在代位权诉讼中,原告是债权人,被告是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债务人为第三人。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符合法定条件,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且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等。法院受理后会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
三、代位权诉讼未结算咋处理
在代位权诉讼中若债权债务未结算,法院通常会综合案件情况处理。若未结算不影响代位权成立与否的判断,法院可根据现有证据认定相关事实并作出裁判。若未结算导致债权数额等关键事实无法确定,法院可能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以查明债权债务的具体情况。若补充证据后仍无法明确,法院可能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待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结算清楚后,债权人可再行起诉。债权人在诉讼过程中应积极收集与债权债务相关的证据,以支持自身主张。
关于代位权诉讼费用由谁来承担,除了明确的法定负担规则外,实践中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联问题值得关注:一是代位权人在诉讼中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是否有权向债务人全额追偿?二是若次债务人最终履行了债务,其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该由谁承担?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债权人的维权成本与权益实现。如果您正面临代位权纠纷,对诉讼费用承担的具体情形、费用追偿的流程仍有疑问,或是想进一步了解代位权行使的其他实操要点,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厘清维权中的费用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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