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转让需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是债权人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与受让人应就债权转让事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此协议即债权转让合同。
该合同应符合一般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如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等。同时,债权人转让债权,需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并且,若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则不能进行转让。
二、债权转让行为的效力如何判定
判定债权转让行为的效力,需从以下方面考量。首先,债权应合法有效且具有可转让性,像依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转让无效。其次,转让双方需达成真实的意思表示,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转让行为可撤销。再者,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不影响转让本身的效力。另外,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债权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需依照规定执行。综合来看,满足上述条件的债权转让行为有效,受让人取得债权相关权利;反之,债权转让行为可能无效或可撤销。
三、债权转让行为能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债权转让行为通常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民法典》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债权转让中,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会通知债务人,这一通知可视为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即表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符合诉讼时效中断“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法定情形。
一旦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债权转让行为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这保障了债权人在转让债权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也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
在了解债权转让行为需债权人与转让人达成协议吗之后,还需关注两个关键延伸问题。其一,债权转让是否必须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其生效?根据法律规定,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约束力,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其二,若转让的债权存在瑕疵(如已过诉讼时效、债务人有抗辩权),受让人能否主张权利?此时受让人需承受原债权的瑕疵,债务人可向受让人行使原有的抗辩权。如果您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瑕疵债权处理等具体问题,或对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存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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