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另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方式通常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定期给付一般以月、季或年为周期支付,可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一次性给付则是将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完毕。
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同时,双方可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和金额,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另一方有没有权不让见孩子
离婚后另一方无权不让见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若对方仍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法院可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所以,另一方不能随意剥夺对方的探望权。
三、离婚后另一方卖了房产该如何处理
首先要确定房产归属。若房产经合法分割归您所有,对方私自售卖属于无权处分。
您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追回房产。因为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因对方无处分权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您有权主张合同无效。二是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即第三人不知情、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产权登记,那么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您只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建议您尽快收集房产归属证据及对方售卖房产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产权证书、购房款支付凭证、房屋买卖合同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关注离婚后另一方要怎么支付孩子抚养费时,其实还有几个容易忽略的关键问题需要厘清。比如抚养费并非一成不变。若孩子因患病、升学产生额外大额支出,或支付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失业、收入锐减),双方可协商或通过诉讼调整抚养费数额;另外,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也有明确规定,通常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但如果孩子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支付义务需延续至学业结束。如果您对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标准、变更流程,或是遇到对方拖欠抚养费该如何维权等问题仍有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妥善解决抚养费相关的法律难题。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