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视权的安排首先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比如可以约定每周探视一次,每次探视时长半天,在周末进行;或者每月探视两次,在特定日期接孩子共同生活一天等。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年龄、生活学习情况,父母双方的居住、工作等实际状况,本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来判决。
探视方式常见有看望式探视(到直接抚养方住处或指定地点看望孩子)和逗留式探视(在一定时间内将孩子接走共同生活)。直接抚养方应配合行使探视权,若拒绝,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而非孩子。
二、夫妻离婚儿子抚养权给妈妈后怎么办
夫妻离婚儿子抚养权归妈妈后,妈妈成为儿子的直接抚养人,对儿子负有生活照料、教育、保护等义务。妈妈应保障儿子的日常生活需求,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同时,要关注儿子的身心健康和教育发展。
不直接抚养儿子的爸爸,需负担儿子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爸爸享有探望儿子的权利,妈妈有协助义务。若爸爸探望不利于儿子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若直接抚养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
三、夫妻离婚儿子跟女方男方要给多少抚养费
抚养费数额可先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此外,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正当理由,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在探讨夫妻离婚儿子跟前夫探视权如何安排的同时,还有两个紧密相关的问题需要明确:一是探视权的具体行使形式能否协商调整?比如是定期上门探望,还是可接孩子短时间共同生活?这需结合孩子年龄、学习情况及双方居住距离等因素,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作出安排;二是若直接抚养方阻挠探视,非抚养方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答案是肯定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若长期阻挠可能影响抚养权的变更考量。如果您对探视权的时间细化、维权流程还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排忧解难。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