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构成假药罪需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需满足以下条件。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营利目的,但营利与否不影响定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行为。假药指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等情形。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行为即可能构成本罪,不要求产生实际危害后果。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加重处罚。
二、构成假药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方面,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药而生产、销售或提供,一般出于营利目的,但不以此为限。
客体上,该罪侵犯的是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客观方面,实施了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行为。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等情形。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提供假药行为,无论是否对人体健康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均构成该罪;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等情形,则属于加重情节。
三、构成假药罪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需满足以下条件: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销售、提供的是假药,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通常具有营利目的,但目的非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犯罪客体: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实施了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假药包括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等情形。生产是指制造、加工、配制等行为;销售是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提供是指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人员,违反规定提供假药的行为。
当我们厘清构成假药罪需满足哪些条件时,还需注意实践中常被混淆的细节。比如民间自配的“偏方”“验方”是否属于假药范畴,过期药品若被销售是否会触发该罪名,这些具体情形往往影响案件的定性。此外,假药罪的量刑还与是否造成人体健康损害、销售金额规模等情节直接相关,若不慎涉及此类纠纷,仅凭模糊认知难以准确判断自身责任。如果您正面临假药相关的疑问,比如自家经营的药品是否涉嫌假药、被指控后如何依法辩护等,别让模糊认知耽误维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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