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怎样认定多份遗嘱的效力
认定多份遗嘱效力,需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审查遗嘱形式要件。遗嘱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等形式,每种形式都有法定要求,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不满足形式要件的遗嘱无效。
其次,看遗嘱内容。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
最后,依据时间和法律规定确定效力。《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以最后符合法律形式和实质要件的遗嘱内容来处分遗产。
二、怎样认定多次盗窃行为
多次盗窃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每次盗窃行为均应系在刑法评价上独立的行为。
首先,时间上以二年为计算区间,自行为人第一次实施盗窃行为之日起,到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结束之日止。其次,次数要求为三次以上,包括三次,每次盗窃行为之间应具有相对独立性,而非在同一机会下基于概括故意实施的一连串盗窃动作。
多次盗窃不论每次盗窃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标准,都可构成盗窃罪。不过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如未成年人实施的小偷小摸、偶尔偷拿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物等,可能不按多次盗窃处理。
三、怎样认定多份遗嘱
认定多份遗嘱时,首先看是否存在公证遗嘱。若有公证遗嘱,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因为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证明,其效力优先。
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依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同时,要审查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只有形式合法的遗嘱才可能被认定有效。若多份遗嘱中部分内容不抵触,不抵触部分可同时有效。
在思考怎样认定多份遗嘱的效力时,不能仅看遗嘱的数量,还要结合遗嘱的形式合规性、立遗嘱时间先后等关键因素。比如,若某份遗嘱因代书人未签字、打印遗嘱缺少两名见证人等要件,会直接被认定为无效,自然不参与多份遗嘱的效力排序;另外,民法典已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若后立的非公证遗嘱与之前的公证遗嘱内容冲突,需以最后立的有效遗嘱为准。如果您手里有多份遗嘱拿不准效力,或想确认某份遗嘱是否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您梳理细节、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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