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两次开设赌场能否都判缓刑
两次开设赌场是否都判缓刑要综合判断。若两次均构成犯罪,属于再犯,表明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相对较大,从司法实践和法律精神看,较难两次都适用缓刑。
适用缓刑需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若两次开设赌场犯罪情节都较轻,且犯罪人有积极退赃、坦白等悔罪表现,经综合评估符合缓刑条件,也有可能都判缓刑,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总之,需结合具体犯罪事实、情节及犯罪人情况判断。
开设赌场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判断两次开设赌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需结合赌资数额、参赌人数、违法所得等因素。若两次开设赌场情节一般,从犯可能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幅度内从轻、减轻处罚;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犯可能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量刑要依据具体案情和证据,由法院综合判定。
三、两次开设赌场罪会怎么量刑
开设赌场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构成两次开设赌场罪,属于累犯情节。
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两次犯罪的具体情节,如赌场规模、参赌人数、盈利数额、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如果第二次犯罪情节依然严重,可能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靠近上限量刑,并加重罚金刑,以体现对累犯的严厉惩处。
两次开设赌场能否都判缓刑,需结合多重法定条件判断,并非简单累加适用。首先要考量是否构成累犯。若第一次开设赌场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或期满后五年内再次犯罪,若均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可能认定为累犯,依法不得适用缓刑;若两次犯罪间隔超五年,且单次均符合“刑期三年以下、悔罪表现良好、无再犯风险”等缓刑要件,才存在适用可能。此外,开设赌场的次数、涉案金额、参与人数等情节,也会直接影响缓刑适用。若您对两次开设赌场能否都判缓刑的具体认定规则、累犯构成细节或缓刑适用实操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从业者将为您针对性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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