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处理共同债务时,需准确界定债务性质,保护债权人和夫妻双方合法权益。
二、离婚时夫妻具体该如何分割财产
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分为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若双方能达成一致,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按协议处理共同财产。
若无法达成协议,可诉至法院。法院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分割:一是男女平等,夫妻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会适当倾向抚养子女方和女方。三是照顾无过错方,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请求适当多分财产。四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不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需注意,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三、离婚时夫妻一方的房产要怎样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房产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房产为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吗?除了需明确“共债共签”“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等核心认定标准外,实践中常伴随两个关键困惑:一方不知情的大额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后若一方独自清偿了全部共同债务,该如何向另一方合理追偿?这些细节若把握不准,易因举证不足或责任划分偏差引发后续纠纷。如果你正面临离婚债务分割的具体难题,或是对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追偿流程存有疑问,别让模糊认知影响权益维护。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针对性梳理,帮你理清债务处理的每一步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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