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人享有代位继承权利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享有代位继承权利的主体包括:一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二是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等。
需注意,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当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其直系晚辈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但若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可适当分给遗产。
二、哪些人享有索赔的权利
在不同法律场景中,索赔权利主体不同。在民事侵权领域,直接遭受损害的受害人有索赔权;若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可就相关损失索赔,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合同纠纷里,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遭受损失,有向违约方索赔的权利。
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致其财产或人身受损时,可向保险人索赔;若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有权按约定获得保险金赔偿。
三、哪些人享有诉讼离婚的权利
诉讼离婚权利主体为婚姻关系当事人,即夫妻双方。夫或妻均可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不能独立进行离婚诉讼,但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法定代理人一般为其监护人,在诉讼中维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需注意,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当我们厘清哪些人享有代位继承权利时,还需关注其核心适用规则: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晚辈血亲。比如,若子女先于父母离世,孙子女可代位继承父母应得的法定遗产份额;若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其子女也可代位继承相应遗产。需注意,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场景,遗嘱继承中不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形。如果您对代位继承的具体适用条件、遗产份额计算,或是与转继承的区别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