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盗窃既遂与未遂金额如何认定
盗窃既遂与未遂金额认定规则不同。
对于既遂金额,通常以行为人实际窃得的财物价值计算。只要财物脱离了被害人的控制,进入行为人控制之下,此时财物的价值就是既遂金额。比如从他人家中偷得价值5000元的首饰,5000元就是既遂金额。
而未遂金额,当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或者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时,即便未实际窃得财物,该目标财物的价值认定为未遂金额。例如,潜入珠宝店欲盗窃价值10万元的钻石,因被发现未得逞,10万元就是未遂金额。
在司法实践中,既遂与未遂金额一般分别认定、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
二、盗窃既遂与未遂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主要采用“失控加控制说”。
该学说认为,应以被盗财物是否脱离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控制,并且行为人实际控制该财物为标准。若财物已脱离原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控制,同时行为人实现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就构成盗窃既遂。例如,行为人将商店的商品藏入自己包中带出店外,此时商品已脱离店主控制且被行为人掌控,属既遂。
反之,若财物未脱离原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控制,或者行为人未能实际控制财物,则为盗窃未遂。像行为人在公交车上扒窃,手刚伸进他人口袋就被发现,财物未脱离失主控制,行为人也未实际掌控,就是未遂。
不过,对于一些体积微小的财物,如戒指、项链等,只要行为人将其藏于身上隐秘处,通常就视为既遂。
三、盗窃既遂与未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既遂的立案标准一般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盗窃未遂,虽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盗窃未遂的,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当我们探讨盗窃既遂与未遂金额如何认定时,不能仅聚焦于金额数字本身。比如入户盗窃、扒窃等特殊类型盗窃,即使金额未达普通盗窃立案标准,既遂未遂的认定逻辑也与普通盗窃存在差异;此外,盗窃未遂若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目标(如盗窃银行、珍贵文物等),仍需承担刑事责任,而金额认定正是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核心依据之一。很多人误以为“没偷到钱就不用担责”,但实际法律规定远不止于此。若您遇到具体盗窃案件中金额认定、既遂未遂界定的困惑,或是想了解自身情况是否涉及刑事风险,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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