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产权房贷款政策解读

最新修订 |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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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需要使用农民所有集体土地的,必须依法征为国有。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成都小产权房贷款政策解读

目前在成都的房产交易市场出现越来越多的“小产权房”,购买者大多心存疑虑,什么是小产权房,关于小产权房国家有什么政策?在目前的房价面前,一次性支付全款很难做到,所以贷款买房成了很多人的选择,是否可以申请成都小产权房贷款成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成都小产权房贷款

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小产权房”。有的使用权证叫做“小城镇房屋使用权证”,产权内容的关键字就是“本证使用权人对本证所列房屋具有永久使用权”或者“70年使用权”等。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局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需要使用农民所有集体土地的,必须依法征为国有。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目前在成都三环路外的城乡结合部,有的楼盘建在农民的宅基地上,严格来说是不折不扣的“小产权房”。 从小产权房售楼人员介绍的情况来看,目前成都购买这些房子的人,有当地乡镇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及其亲友;有退休老人;还有一些其他地方移居成都,选择在成都安家落户的外地人;更多的是收入一般的工薪阶层;也有部分投资的,买来出租。据业内人士统计,目前成都全市“小产权房”业主至少数以万计。

小产权房买卖最新政策一: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小产权房买卖最新政策二: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小产权房买卖最新政策三: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小产权房买卖最新政策四:小产权房拥有者只有使用权,不能做贷款,不能转让,更不能享受国家大产权房子的待遇。

所谓的小产权房也就是没产权的房子,因为在建造的过程中没有拿到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没有经过审批手续,所以该房产不能备案,房产证也就不存在。如果房管局没有备案,小产权房贷款当然是不可能的。虽说小产权房价格较低但一次付清也是比较困难的。总之申请成都小产权房贷款是受到政策限制的,如果购房者真的打算入手这样的一套房子,需要综合各方面利弊,审慎作出决定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成都小产权房贷款的相关内容解读如上,从法律性质到最新政策都有涉及,相信大家都得到了自己的想要的答案,而到底可不可以带框,答案也很明确。但是地方政策有改变的可能性。所以如果您还有更多关于此内容的相关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笔者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业务的律师,相信他们可以给您最精确和最全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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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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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按销售额:___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
  
⑤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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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_________承担。(1.甲方,2.乙方,3.双方,4.双方另行商定)经约定,风险责任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age]
  (二)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按________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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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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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
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近日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以上是有关农村土地政策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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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考复读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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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今年年底在市里买一套房子,位置很好所以今年房价涨得很厉害,问下大家关于我国房产最新政策解读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2016年房地产政策汇总
  
1、调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2015年央行持续降息5次,购房者买房压力真真的小了。若购房者在北京买房子都能省下几十万的利息。一些背着房奴包袱的购房者能减少很多还贷压力。目前,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2、鼓励租售并举
  有关部门针对房屋租赁情况,给予补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者菜板库存房成为租赁市场房源,从而减少库存。2015年年底的中心经济事情会议明确指出,要成长住房租赁市场,鼓舞鼓励自然人和各种机构投资者采办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供给者,鼓励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买房。
  
3、居住证新政
  居住证申请门槛降低,只要在事业地居住满半年(部分地区),就可以领居住证。居住证卡伊为申请人的就业、社保、积分落户和公积金等提供福利,以后想要落户买房,也会更加容易。
  
4、农户购房有补助
  为去房产库存,政府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目前,各地也加紧时间出台各种农民工进城买房的补贴政策。河南最先出台农民工进城买房补贴政策:农民工进城买房可享受每平方米200元的补助,为农民工省去一部分买房成本。
  
5、户籍轨制更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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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税费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①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并且新政策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是否超过14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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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贷款首付降低
  
①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20%;二套房贷款首付20%,部分城市30%。
  
②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25%,部分城市20%;二套房首付30%。
  通过对以上房产新政的了解,购房者应该能对房地产市场有更深一步的认识。现在国家去库存政策频出,如果是刚需购房者,买房应当抓紧。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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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工龄退休新政策如何解读,还适用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已经不再适用30年工龄退休的政策了。距法定退休5年以内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职工,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实行内部退养办法。内退期间由企业逐月为其发放生活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支付能力由企业与内退人员协商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下岗职工第一年的生活费标准,即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20%。解析: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内退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几个法律要件方可办理,缺一不可
1、企业富余职工(所谓富余职工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不能正常生产,而无法安置工作岗位的这部分职工)
2、法定的内退条件001(1993年第111号令规定法定的内退条件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法定内退条件即男55岁、女50岁))
3、职工本人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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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房贷政策都有哪些?
1、个人名下已有2套商业住房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外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再贷款,贷款的房子被认为是三套房。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用商业贷款,都还清房贷并出售,再贷款时会被认为是第三套。3、个人名下一套商业住房贷款还清,另外一套公积金贷款也还清,再贷款买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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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民,但是对于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不了解,不是很理解。希望有关人士可以将2018榆次郭村承包土地出台的相关新政策解读一下。
[律师回复] 2018榆次郭村承包土地相关政策解读可以参照以下的条例: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什么意义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次土地确权以影像为主建立数据库,实现电脑信息化管理,能彻底解决原来土地承包档案缺失,承包地块空间位置不明、四至界线不清、地块面积不准的问题。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仅能明确承包权限,消除争议纠纷,用承包经营权证抵压贷款,还可以消除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如何确
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何时确?农户应如何配合
土地确权主要工作从2016年8月到2016年8月完成。已经基本完成入户调查与资料收集,目前正在开展上山指认地界阶段。广大农民朋友们请保持手机畅通,听村干部通知,要认真配合,不害怕麻烦;实事求是,不虚报地块;认真核对,看两轮公示,确保登记真实准确(本次延误登记的农户短期内不再安排补充登记)。
四、林地如何确权
按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造林并已取得林权证的不再进行登记,农户自己在承包地上栽植枣树、核桃树、苹果树等树木的仍要进行登记。
五、进城落户农民如何登记
整户进城落户,迁入设区市的,不再进行确权登记,依法收回其承包土地。整户迁入小城镇或部分家庭成员迁入市区市的,根据农户意愿进行登记。
六、规划整理的土地如何登记
根据土地整理前各农户的地块信息,合理确定相关农户的承包地块,然后按重新确定后的地块进行登记。
七、农户开垦集体荒地形成的耕地如何登记
农户开垦的集体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地,本次都不予确权登记,是否收回由村组集体决定。对集体允许农户经营的,按其它方式承包管理,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期限和承包金额。
八、同一村组农户转让、转包、互换的土地如何登记
上述三种土地流转方式流转的土地,流转双方没有纠纷的,均按现占有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鼓励同一村组农户进行承包地块互换,将分散的小地块能过互换形成集中的大地块进行进行登记,既利于农户规模种植,又利于对外有偿流转。
九、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十、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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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农村生活,现在为了生计想承包一些土地发展经济作物,对法律这方面不太懂,请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长30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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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这种形式的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可能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
2、但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进行的承包,以农户为承包单位,按户承包,按人分地。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但子女可以继续耕种;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这就是死不减地,除非全部死亡,则会收回村集体。
3、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
4、对于荒山、林地等,由于投资周期长,见效慢,收益期间长,为维护承包合同的稳定性,保护承包方的利益,承包人死亡后,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5、对于耕地,农户是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通过合同方式、无偿取得的一种财产权。因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这种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农户家庭中一人或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承包经营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由于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以集体成员资格为基础,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土地应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分配,不能由继承人继续承包,否则对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的权益造成损害,对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它不具有可继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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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国家和湖北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可以享受相应的奖励与社会保障。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六条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罚没收入等渠道筹措,主要用于奖励独生子女家庭。  第三十七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母乳喂养的规定,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  第三十八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发给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公布后一年内制定。  
(三)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四)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  
(五)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第三十九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奖励扶助金。  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特别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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