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由以上可知,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将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具体实践中,对于超速的具体罚款,以天津实行规定为准,以下标准可做参考:
1、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罚款50元;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50%的,罚款200元;
3、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罚款500元;
4、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不足100%的,罚款1000元;
5、超过规定时速100%的,罚款2000元。
通过阅读,想必大家已经对天津超速罚款标准有所了解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时候可能会遇到必须要马上处理的事情,交通行驶中就会急躁,从而导致了超速行驶。有一些人总是存着侥幸的心理,总以为可以躲过交警的侦查。如果发生意外那则是我们都不想看到的情况,所以还是希望大家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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