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证抵押到银行流程和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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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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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取得,签定并及时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2、若房款缴清,则直接准备相关资料办理预告登记及房产证。3、办理。4、办理房产抵押权预告登记。5、将办理完毕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送交银行,由银行放款。
预告登记证抵押到银行流程和手续

一、预告登记证银行抵押流程

1、取得,签定并及时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主要已本公司办理人员为主)相关步骤:(一)取得商品房预售面积;(二)准备已备案户型图及房号等;(三)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送交备案;(四)房产局指定工作日满取回已,存档。

2、(1)若房款缴清,则直接准备相关资料办理预告登记房产证。 (2)若需办理银行按揭,则需要客户准备银行按揭材料,加已送交按揭银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完毕通知客户到银行签定,都取回并加盖公司公章,送交银行一份,一份交客户,一份用于房产局按揭。(需要客户前往银行签字)

3、办理。 相关步骤:(一)取回房产局并进行盖章;(二)开发商证明及其经办人证明;(三)及经办人委托书;(四)预收客户(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均为80元);(五)客户携带身份证明,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产局办理手续,资料完毕直接送交审核;(六)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预告登记证明,将收据交还客户。(需要客户前往房产局签字审核)

4、办理房产抵押权预告登记。 相关步骤:(一)取回房产局并进行盖章;(二)抵押权人(银行)的相关证明及经办人证明;(三)开发商的相关证明和经办人证明;(四),及其经办人委托书;(五)预收客户抵押(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均为80元);(六)客户携带身份证明,去房产局审核并签定申请书;(七)签完由房产局开具证明,持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去缴纳契税及;(八)将缴款收据及其他资料送回房产局,进行审核;(九)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将抵押预告登记费收据交还客户。(主要由开发商办理,需要客户前往房产局签字审核)

5、将办理完毕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送交银行,由银行放款

6、办理房产证。分两步:第一步是公司分户房产证,第二步是由公司的房产证过户到业主名下。 第一步相关步骤:(一)取得有房产局测绘部门盖章的测绘表和分户层面图。(主要由公司出具,房产局测绘部门审核)(二)提供开发商相关证件,及许可证明,明细由房产局办证部门提供。(三)每一户都准备一套资料,通常以一栋几个单元一起送交办理。(四)工作日满之后,去发证科缴纳工本费,领取房产证。(由开发商办理)第二步相关步骤:(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开发商取得房产局测绘部门的实测面积,并打印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交由业主办理房产证,总房款由面积进行多退少补。(二)完税凭证(契税)。业主持发票和上次缴费存根到契税部门,换取契证,不够再补上。(三)业主提前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婚姻证明(单身证明),若本人不在需要委托人携带本人公证书。(四)将已办理的房产证交给业主,并准备以上资料和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去房产局自己办理房产证。(五)全款业主可以自行办理,但是贷款客户需要督促办理,以便快速办理他项权证。(六)工作日满之后,由开发商取证,并代业主缴纳工本费。(这个有具体情况而定)(七)开发商取回按揭业主房产证,并附上贷款资料等办理他项权证。(主要由开发商办理,业主签字)(八)工作日满之后,由开发商取证,业主房产证由房产证保管,他项权证送交银行。

二、抵押的手续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综上所诉,预告登记证抵押到银行的流程就这么几步,其实就是首先取得和签订合同然后根据不同的方式签订协议之后就能办理了,在办理预告登记证后交给银行,在银行放款后就能办理房产证书了,当然您需要准备申请书、身份证明和买卖合同和预约登记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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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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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抵押预告登记作为一种临时性登记行为,既不是行政部门对期房交易的监管行为,也不能等同于直接产生支配效力的抵押登记,其设立目的在于期房买卖中,债权行为的成立和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之间常常因房屋建造等各种原因而导致相当长时间的间隔,为平衡不动产交易中各方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法律赋予了抵押预告登记能够对抗
第三人的物权效力,但鉴于不动产物权尚未成立,不具备法定的抵押登记条件,故不产生优先受偿的效力。
抵押预告登记是在房屋不具备法定物权形式,不能依法进行抵押登记的情况下,为了保全将来财产权变动能够顺利进行的临时性登记行为,只有当条件成就,办妥了抵押登记后,才产生优先受偿的抵押效力。从本案来看,银行显然知晓此种风险,其要求房产公司在抵押标的取得完全产权并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前提供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故在难以实现物的担保的情况下,房产公司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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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的物权效力,但鉴于不动产物权尚未成立,不具备法定的抵押登记条件,故不产生优先受偿的效力。
抵押预告登记是在房屋不具备法定物权形式,不能依法进行抵押登记的情况下,为了保全将来财产权变动能够顺利进行的临时性登记行为,只有当条件成就,办妥了抵押登记后,才产生优先受偿的抵押效力。从本案来看,银行显然知晓此种风险,其要求房产公司在抵押标的取得完全产权并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前提供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故在难以实现物的担保的情况下,房产公司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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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的物权效力,但鉴于不动产物权尚未成立,不具备法定的抵押登记条件,故不产生优先受偿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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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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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预告登记是在房屋不具备法定物权形式,不能依法进行抵押登记的情况下,为了保全将来财产权变动能够顺利进行的临时性登记行为,只有当条件成就,办妥了抵押登记后,才产生优先受偿的抵押效力。从本案来看,银行显然知晓此种风险,其要求房产公司在抵押标的取得完全产权并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前提供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故在难以实现物的担保的情况下,房产公司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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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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