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诉讼分割股权,诉讼费根据财产案件的标准收取。依据相关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1万元的,每件交50元;超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超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交纳;超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交纳;超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0.9%交纳;超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0.8%交纳等。实践中需对股权价值确定,以该价值作为诉讼请求金额计算诉讼费。若分割股权价值超20万元,需就超出部分按相应比例交纳。
二、离婚诉讼分割房产后该做些什么
离婚诉讼分割房产后,需根据判决或调解结果进行后续操作。若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方应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若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凭借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
若涉及房屋补偿款,获得补偿款一方需按判决或调解确定的金额和时间支付给对方。若逾期不支付,另一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还需对房屋相关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进行结算和变更登记,确保各项费用结清,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三、离婚诉讼分居期间有联系会怎样
离婚诉讼中,分居期间有联系一般不影响法院对“分居”事实的认定。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核心在于夫妻双方停止共同生活,各自经济独立、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若联系仅为日常交流、偶尔关心等,未恢复共同生活,通常不影响分居的认定。法院判断分居主要看是否存在客观上的分开居住,以及主观上有分居的意愿。
不过,若联系频繁且双方有共同生活的行为,如共同居住、共同参与家庭事务等,可能会被法院认为分居状态已中断。在离婚诉讼中,分居满两年且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这关系到能否判决离婚。所以,有联系本身不必然产生不利后果,关键看是否实质影响分居事实。
离婚诉讼分割股权,诉讼费计算方法是什么,除了明确按股权价值比例预缴的基本规则,还有两个实际关联问题需留意:一是夫妻共同股权的认定标准。若股权登记在一方名下,需举证婚后取得、婚后增值或婚前取得但婚后共同经营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这直接决定分割标的额;二是诉讼费预缴后的退费情形,若调解结案、撤诉或适用简易程序,可按规定减半缴纳或申请部分退费。如果对股权价值评估的收费衔接、不同地区法院的计算细节仍有困惑,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时的诉讼费特殊规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精准理清,避免因计算偏差影响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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