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时婚内债务承担问题,需区分债务性质。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规定,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像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等产生的债务。
若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等。
所以,离婚时要先认定债务性质,再确定承担方式,有争议时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夫妻离婚婚后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按以下方式分割: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房产归属及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后按协议执行。
诉讼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应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价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购房资金来源特殊,如一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等,分割时会有不同考量。
三、夫妻离婚婚前财产5年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时,婚前财产不论结婚几年,原则上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婚前财产的性质不会因结婚时间长短而改变。若该财产是一方在结婚登记前购买并取得所有权,如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车辆等,那么在离婚时,这些财产依然属于购买方个人。
不过,如果双方有关于婚前财产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此外,若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有增值,增值部分可能存在不同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我们厘清夫妻离婚婚内所欠债务要如何承担的基本规则后,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婚内债务的性质认定。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需由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二是若债权人起诉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双方如何合理抗辩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正面临债务性质界定不清、举证困难,或想了解具体债务的承担方案,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债务纠纷的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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