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时夫妻之间要如何进行补偿
离婚补偿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补偿数额。二是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夫妻财产举证要怎么做
离婚时夫妻财产举证需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首先要明确待证财产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
对于房产,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及登记信息,以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车辆同理,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等。
存款方面,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查询对方银行账户信息,提供银行流水证明资金往来和余额。对于投资收益,要收集股票、基金账户信息以及交易明细。
若有债权债务,需提供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据证明债权债务的存在及性质。同时,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确保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与案件有关联。
三、离婚时夫妻公司股份要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公司股份分割方式如下: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若协商不成,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几种情形。若夫妻一方为股东,另一方不是,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非股东一方可成为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非股东一方成为公司股东。涉及股份有限公司,则按股份比例依法分割。同时分割时需遵循自愿、公平等原则,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合法权益。
当我们明确离婚时夫妻之间要如何进行补偿的基本规则后,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一是补偿的适用前提。并非所有离婚场景都能主张,只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才符合法定情形;二是补偿金额的计算逻辑,通常会结合双方婚姻存续时长、负担义务的具体内容与时长、双方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如果您对自己是否符合补偿条件、具体能主张多少金额仍有疑问,或是想了解补偿款的支付方式等细节,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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