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烜墚律师本科毕业,2015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主任。他曾做检察官5年,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办理过数百起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转岗律师后,他不仅继续办理刑事案件,还通过3年学习和办案,掌握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尤其对“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独到见解。2020年,他带领刑事团队加盟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办理刑事案件。张烜墚主任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150余件无罪案例,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等。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亲自办理的捕前阶段介入案件不批捕概率约75%,还有大量改变定性、刑期等成功案例,对二审案件辩护也颇有心得,代理的二审案件大多有改判或发回重审结果,还代理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他研发了14门刑事辩护课程,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颁布的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是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导师,获2024年桂客年会最受欢迎律师等荣誉,还是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
下面介绍他主办的一个案例。案例背景:上诉人安X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帮助他人虚开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安机关对其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若罪名成立,安X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律师作用: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安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并进行专业分析。律师团队经分析确立两个核心无罪辩护点,一是安X虽虚开发票但已足额缴纳相应税款,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不具备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二是案件发生时间至案发时已远超法定追诉时效。张烜墚律师主动与公安机关多次深入沟通,系统阐述辩护意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案件结果:公安机关最终采纳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安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且已过追诉时效,决定对安X予以释放并撤销案件,安X获得无罪的实质性结果,避免了被起诉和判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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