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有这样一位在法律界崭露头角的资深律师——潘登。他是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4年开始踏上律师执业之路,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的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6321,服务地区主要为杭州,律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新天地商务中心四幢西楼601室。
潘登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这样的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专精于合同事务和债权债务领域。
从案件数量上看,潘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合同纠纷相关案件就有200余件,尤其在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方面表现突出,占比约30%,在买卖合同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债权债务领域,他承办相关案件达100件,主要集中在借贷纠纷,占比约70%,还熟悉企业破产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以他代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例,更能凸显他的专业能力和价值。案件背景是,2010年6月9日,原杭州XX经营部与被告深圳市XX公司签订石材供货合同,约定原告为XX银行大楼装修工程提供石材。原告按约提供价值XXX.6元的石材后,经2011年2月9日双方对账,被告尚有774572.6元货款未结清。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被告则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并提出多项抗辩,包括质疑原告主体资格、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否认结算清单真实性等,还申请对公章真伪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潘登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在证据收集与整理方面,他收集了石材供货合同、结算清单、相关判决书等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通过(20XX)浙XX终字第10XX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原告的适格诉讼主体地位,解决了因原经营者李XX死亡带来的主体资格问题。在应对被告抗辩时,他坚持主张结算清单加盖被告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积极应对被告提出的公章鉴定申请,从证据形式上完成举证要求;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进行专业分析,为当事人争取有利认定。在三次庭审中,他围绕合同效力、结算清单真实性、工程量计算等核心争议点展开有力辩论,运用优势证据原则维护当事人权益。
最终,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20XX)杭XX初字第15XX号民事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应支付货款546073.60元,支持原告违约金请求144163元,并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部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由双方分担。潘登律师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合计690236.60元。
在这个案件中,潘登律师展现了多方面的价值。他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针对复杂的工程量计算和价格认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法院裁判提供重要参考;面对被告对关键证据结算清单的多重质疑,运用优势证据原则,成功说服法院采信结算清单的价格约定,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价格认定基础;制定了“坚持核心证据、灵活应对鉴定、合理调整诉求”的诉讼策略,在复杂的技术鉴定与法律认定之间找到平衡点;有效处理了因原经营者死亡带来的主体资格变更问题,确保了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实体权利的实现奠定了程序基础。
潘登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众多在合同和债权债务纠纷中的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尤其对于涉及合同事务和债权债务问题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潘登律师无疑是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可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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