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起诉村委法律法规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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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诉法解释 第六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该条适用范围:所有民事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包括合同关系、侵权关系或者其它法律关系。理由是"民诉法解释"使用的术语是“民事纠纷”。通常,民事纠纷是相对于行政、刑事法律关系而言的。
民事诉讼法起诉村委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起诉村委法律法规

在民事诉讼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能否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公布之后,成为肯定结论。

民诉法解释 第六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1、该条适用范围:所有民事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包括合同关系、侵权关系或者其它法律关系。理由是"民诉法解释"使用的术语是“民事纠纷”。通常,民事纠纷是相对于行政、刑事法律关系而言的。

2、该条的“当事人”应该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这与《民事诉讼法》第五章的规定是一致的。《民事诉讼法》第五章中规定了诉讼参加人,分为两节,第一节是当事人,第二节是诉讼代理人。第一节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3、村民委员会是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产生的村民委员会。

4、村民小组就需要注意了,作为民事诉讼主体的村民小组的条件是有“独立财产”,换言之,无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是不能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的。至于如何认定“独立财产”需要进一步探讨了。笔者认为认定难度的关键不是“是否拥有独立财产”,而是对“财产“是否存在限制,例如金额、种类。通常,如果村民小组有集体土地或者已经成为商事组织从事商事行为,这比较容易认定其“独立财产”并具有诉讼当事人资格。但是,若村民小组不拥有土地、也未代表村民作为商事组织从事商事行为,而仅仅作为村民委员会下的一个服务组织或者管理组织,只拥有少量价值很低的财产,此时,能否也可认定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仅从“民诉法解释”条文看,并未对“独立财产”有什么限制。所以,愚以为,是否将村民小组作为民事诉讼主体还是放在实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之中去考察吧。

二、民事诉讼起诉的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民事诉讼法起诉村委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我国法律规定了村委会可以作为一个独立诉讼主体参加诉讼,也就是说,如果村民与村委会产生纠纷,可以将村委会起诉至法院。一个民事诉讼案件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如原告应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等,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诉讼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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