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民事诉讼上诉文书送达难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1、完善立法,拓展送达渠道。在送达方式、送达场所、义务签收人、转交送达等方面进行适当扩大,并在送达地址确认书、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制度上适度突破或细化。2、在现有制度范围内法院应做到:1、严格规范立案登记。2、要加强与基层单位和组织的沟通联系。3、完善限时送达机制。
如何解决民事诉讼上诉文书送达难问题?

一、民事诉讼上诉文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1、邮寄送达。通过邮政EMS,可以方便的查到送达环节,可以在回执上注明送达材料的名称,而且由邮政部门送达,可以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送达成功率较高。目前大多数法院送达时都首先采取此种送达方式,此种方式的局限性在于一是对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要求较高,二是邮寄费用较高,在判决书中判决由败诉方支付又没有法律依据。

2、直接送达。在邮寄送达送达不到的情况下,法院往往采取直接送达方式,由法警或者审判员自己去送达。但是由于很多当事人故意逃避送达或者有的不能提供正确的送达地址或者住址已经迁移,审判员往往送达几次都送达不到。而在有些情况下,当事人情绪激烈,不承认自己是送达人,甚至有些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律以为法院送的东西都是对自己不利的,当场和法官对峙,撕毁文书。而且由法官自己去送达,司法成本相对较高。

3、留置送达。在直接送达时,当事人拒收的,可以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进行留置送达,此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进行见证,此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有的基层组织或单位人员不是找不到,就是找到也不愿意来,来了也不愿意见证,送达人往往要多次来回奔波。

4、公告送达。对采用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送达的当事人,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公告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张贴公告,一种是报纸公告。但是公告只能解决程序合法问题,真正能够为当事人知晓的少之又少,不利于维护当事人权利。而且公告时间要经过60天,拖的时间较长,既影响了法院工作效力也使得当事人权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5、委托送达。对在外地的法律文书,有些法院会委托兄弟法院代为送达,代为送达除有以上三种送达所存在的缺陷外,有的法院出于地方保护等原因对外地委托送达的积极性不高,敷衍了事,或者故意送到不到或者拖延送达。

二、解决送达难的对策具备包括什么?

民事送达程序中出现的问题,妨碍了人民法院诉讼程序的进行,不利于法院及时公正的审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些实际问题,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定,笔者建议完善以下几个方面:

1、放宽对送达地点的限制

为了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不应对送达地点限制的过死,除了当事人的住所外,当事人的居所、工作场所,以及法人的营业所、事务所都可以成为送达地点,即以能找到当事人的场所为标准规定送达地点。另外,笔者建议通过立法确立随时送达制度,即除了上述场所,随时遇见受送达人的地方都可以成为送达地点。

2、适当扩大签收人的范围

对于公民的送达,如果在住所地不能遇见受送达人的,可以交给有相当识别能力的同居人或其雇用的人签收。另外,在征得受送达人的邻居、房主或出租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由他们签收,同时制作送达通知粘贴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地,告知受送达人文书已经送交的情况、文书的性质、文书所交之人的有关情况,送达的法律效果等等,并在送达回证中记明。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送达,除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以及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外,可以由办公地点的其他有辨别能力的职员或雇员签收。

3、拓展新型、现代化的送达方式

随着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和科技的巨大进步,我国原有的送达方式已不能适应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不能满足提高司法效率的要求。目前,由于科技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已日益普及,采用现代化送达方式已具备一定的条件。

由此可见,在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上,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多种。针对送达难的情况,法院应该放宽对送达地点的限制、对于签收人的范围给予适当扩大,并且可以在送达方式上进行创新。通过有效措施,将民事诉讼上诉文书准确的送到当事人手中,对维护当事人权益也十分重要。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解决民事诉讼上诉文书送达难问题?
一键咨询
  • 174****66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7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4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8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0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8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5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2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1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4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征收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及其效力问题
其一,被征收人本人不在的,可以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其二,被征收人如果是某个企业法人的,则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直接送达适用的基础前提是,被征收人同意接收文书。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诉讼文书该如何送达
[律师回复]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时,若该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可以依照司法协助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若该受送达人所在国是《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成员国,可以依照该公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且为《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成员国的,人民法院依照司法协助协定的规定办理。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按照司法协助协定、《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或者外交途径送达司法文书,自我国有关机关将司法文书转递受送达人所在国有关机关之日起满六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该种方式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
5、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6、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7、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出现的,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自然人送达
8、除上述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还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送达回证要注意什么问题
1、必须注意送达回证的签收时间。2、必须注意送达回证上签收人的身份。3、必须注意搜集无法直接送达的关键证据。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如何解决法院送达难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随着民商事案件大量增多,司法文书的“送达难”成为困扰的又一难题,盱眙采取五项措施,把“送达难”对案件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r一是强化立案登记释明工作。立案时要求原告提供双方当事人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对地址签字确认,明确原告的义务及不能送达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登记完信息后,立案人员要再次审核当事人登记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保证登记信息详细准确。r二是完善直接送达机制。加强送达力量的配备,强化送达环节和审理环节的衔接,保持两个环节的工作不脱节、不扯皮,保证案件审理的顺畅开展。规范邮寄送达的运用,坚持“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才适用邮寄送达这一基本原则,少做“无用功”。r三是做好送达前的准备工作。送达人员在送达前仔细研究当事人的诉状及相关卷宗材料,全面掌握当事人情况。对诉状上被告地址不明确的或无法联系的,想办法多渠道了解当事人的下落。同时灵活调整送达时间,尽量选择中午、下班以后休息时间或双休日家中有人时送达,提高送达效率。r四是借助外部力量协助送达。邀请被告户籍地村委会、社区人员等基层单位和组织等协助送达,并在送达时主动向周围群众了解被告的去处,最大限度地利用人熟地熟的优势节省送达时间。对符合留置送达条件的,当场采用留置送达方式送达。r五是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加大对司法文书送达的解释工作,教育群众不要故意躲避文书送达,讲解主动签收法律文书、参加诉讼是维护其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告知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留下方便联系的固定地址,以方便诉讼,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71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解决法院送达难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随着民商事案件大量增多,司法文书的“送达难”成为困扰的又一难题,盱眙采取五项措施,把“送达难”对案件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r一是强化立案登记释明工作。立案时要求原告提供双方当事人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对地址签字确认,明确原告的义务及不能送达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登记完信息后,立案人员要再次审核当事人登记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保证登记信息详细准确。r二是完善直接送达机制。加强送达力量的配备,强化送达环节和审理环节的衔接,保持两个环节的工作不脱节、不扯皮,保证案件审理的顺畅开展。规范邮寄送达的运用,坚持“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才适用邮寄送达这一基本原则,少做“无用功”。r三是做好送达前的准备工作。送达人员在送达前仔细研究当事人的诉状及相关卷宗材料,全面掌握当事人情况。对诉状上被告地址不明确的或无法联系的,想办法多渠道了解当事人的下落。同时灵活调整送达时间,尽量选择中午、下班以后休息时间或双休日家中有人时送达,提高送达效率。r四是借助外部力量协助送达。邀请被告户籍地村委会、社区人员等基层单位和组织等协助送达,并在送达时主动向周围群众了解被告的去处,最大限度地利用人熟地熟的优势节省送达时间。对符合留置送达条件的,当场采用留置送达方式送达。r五是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加大对司法文书送达的解释工作,教育群众不要故意躲避文书送达,讲解主动签收法律文书、参加诉讼是维护其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告知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留下方便联系的固定地址,以方便诉讼,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何解决法院送达难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随着民商事案件大量增多,司法文书的“送达难”成为困扰的又一难题,盱眙采取五项措施,把“送达难”对案件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r一是强化立案登记释明工作。立案时要求原告提供双方当事人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对地址签字确认,明确原告的义务及不能送达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登记完信息后,立案人员要再次审核当事人登记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保证登记信息详细准确。r二是完善直接送达机制。加强送达力量的配备,强化送达环节和审理环节的衔接,保持两个环节的工作不脱节、不扯皮,保证案件审理的顺畅开展。规范邮寄送达的运用,坚持“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才适用邮寄送达这一基本原则,少做“无用功”。r三是做好送达前的准备工作。送达人员在送达前仔细研究当事人的诉状及相关卷宗材料,全面掌握当事人情况。对诉状上被告地址不明确的或无法联系的,想办法多渠道了解当事人的下落。同时灵活调整送达时间,尽量选择中午、下班以后休息时间或双休日家中有人时送达,提高送达效率。r四是借助外部力量协助送达。邀请被告户籍地村委会、社区人员等基层单位和组织等协助送达,并在送达时主动向周围群众了解被告的去处,最大限度地利用人熟地熟的优势节省送达时间。对符合留置送达条件的,当场采用留置送达方式送达。r五是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加大对司法文书送达的解释工作,教育群众不要故意躲避文书送达,讲解主动签收法律文书、参加诉讼是维护其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告知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留下方便联系的固定地址,以方便诉讼,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征收法律文书留置送达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其一,送达人必须要见到受送达人,明确获知其拒绝接收文书的意思表示后,才能适用相关规定。其二,如果送达人决定邀请见证人到场,那么见证人只能是“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其三,留置送达中“见证人”不一定要出现。即根据上述法条规定,送达人可以采取“留置+拍照、摄像”的方式实施留置送达,而不一定要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到场。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一般采用什么方式送达?
[律师回复] 在涉外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均在国内的,其文书送达方式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一样,即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

二、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有一方在国外的,则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知道国外一方准确地址的: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了司法协助协议的,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送达;
2.层级将诉讼文书转到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表人送达;
5.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二)不知道国外一方准确地址的:
涉外离婚案件,在国内离婚的一方最好在时明确告知,以免耽误诉讼时间。这种情况一般采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留置送达征收法律文书需要注意这三个问题?
其一,送达人必须要见到受送达人,明确获知其拒绝接收文书的意思表示后,才能适用相关规定。其二,如果送达人决定邀请见证人到场,那么见证人只能是“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其三,留置送达中“见证人”不一定要出现。即根据上述法条规定,送达人可以采取“留置+拍照、摄像”的方式实施留置送达,而不一定要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到场。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涉外婚姻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三、离婚书应当注意的问题1,书是引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涉外婚姻送达诉讼文书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涉外婚姻的含义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二、涉外婚姻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事诉讼公告送达都存有哪些问题?
1、送达功能未得到发挥,送而不达。2、公告内容不规范。3、受送达人身份不特定。4、公告周期长,形成诉累。5、认定下落不明无标准。6、原告怠于协助送达。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涉外婚姻送达的诉讼文书有几个
[律师回复] 一、涉外婚姻的含义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二、涉外婚姻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送达地址确认书一般都是在开庭的时候当庭填写,如果是和传票等法律文书一并送达的话,应该会在送达回证上有显示。不过即使没有显示也问题不大,反正确认书上是需要你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节送达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2004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4次会议通过)为保障和方便双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七条 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受送达人本人签收。邮政机构在受送达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未能见到受送达人的,可以将邮件交给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但代收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当事人的除外。第八条 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应当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在签收时应当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回执上填写该证件的号码;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拒绝签收的,由邮政机构的投递员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
(一) 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二) 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
(四) 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五) 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六)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如何解决民事诉讼上诉文书送达难问题?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