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豪律师在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一职,同时还兼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多个重要职务。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934,服务地区主要为南京,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
程豪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司法机关采纳。他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
在刑事辩护领域,程豪有一个极具代表性的案例——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擅自违规调取89个手机号码的通信资料并泄露,收取好处费107,108.02元。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且认为其有自首情节。
程豪围绕多个核心问题展开辩护。罪数辩护方面,他提出卢XX两行为构成“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受贿数额辩护上,主张9,000元借款和部分第三方查询费用应从受贿总额中扣除;量刑情节辩护时,强调自首等法定情节和工作表现、退赃等酌定情节,还提及立功线索。
最终,法院虽未采纳罪数和受贿数额扣减的辩护意见,但认定卢XX自首成立,采纳了退赃的辩护意见,综合考虑后对卢XX作出从轻处罚判决。程豪在案件中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明确了争议焦点推动法院审慎裁判,成功争取关键从轻情节实现有效辩护,还体现了人文关怀。
除刑事辩护外,程豪擅长的领域还包括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他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凭借专业能力和出色表现,在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声誉,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尤其在刑事领域的客户群体中,发挥了巨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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