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滨州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任的律师——尹艳华。她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同时取得法学学士和文学学士学位,为其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知识基础。
尹艳华律师自2012年开始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不仅是律所的副主任、合伙人,还拥有众多荣誉头衔,如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是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等。多年来,她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
尹艳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办案方法和强大的核心能力。她在法庭上仗义执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唯权、不唯上,在案卷中抽丝剥茧,精准分析法律问题。
接下来,我们详细看看她经办的一起典型案例。被告人梁X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3年12月8日被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梁XX在2023年9月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加入上游犯罪团伙组建的微信群,使用本人及父母名下多个微信账户接收并转移涉案资金,涉案总金额达292,497元,认为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三年九个月。
尹艳华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细致的工作。他们制定了“区分行为性质、精准认定罪数、争取法定从宽情节”的辩护策略。首先,在厘清行为性质方面,公诉机关将梁XX名下实名认证微信账户涉及的176,616元资金计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数额。尹律师团队重点审查该账户实际使用情况,申请调取IP登录记录,证明该账户实际由案外人段X及上游人员“集团总裁”控制和使用。他们主张梁XX出借账户行为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应与转账行为区分。法庭采纳了该意见,将该部分金额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单独评价,成功剥离重罪部分金额。
其次,在争取法定从宽情节上,尹律师团队强调梁XX有自首情节,其在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此情节得到法庭确认并对两罪分别减轻或从轻处罚。同时,他们积极促成梁XX自愿认罪认罚,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17,000元并预缴罚金,还向法庭说明梁XX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和再犯可能性较小。
最终,法庭作出了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将梁XX的行为区分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且刑期自羁押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这一结果远远低于公诉机关最初的量刑建议,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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