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就是刘波。
刘波律师自2014年开始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的执业证号是1510xxxxxxxxx0930,服务地区主要是绵阳,律所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宏安城馨印象四楼。他不仅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还担任着绵阳、江油婚姻纠纷调解员以及太白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的重要职务。
刘波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他有着独特的办案方法和敏锐的法律分析能力。庭审上,他沉着冷静,能够精准地抓住关键要点进行有力辩护。在谈判过程中,也总是能巧妙运用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他在杨某、杨某、龚X诈骗罪一案中的精彩表现。2017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杨X、杨XX、龚X三人共谋利用透视麻将进行诈骗活动。他们购买了透视麻将及隐形眼镜,由杨X负责在麻将馆打牌诈赌,杨XX、龚X协助进行麻将更换,共骗取他人赌资24,000元。同年9月22日,三人在更换麻将时被当场发现并抓获。
在本案中,刘波律师担任被告人龚X的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指控龚X涉嫌诈骗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的不利局面,刘波律师通过详细阅卷和深入庭审分析,提出了四点核心辩护意见。他精准定性龚X为主犯,指出龚X仅参与了第一次购买透视麻将的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为后续争取缓刑或单处罚金奠定了法律基础。对于公诉机关指控龚X分得7000元赃款的事实,他有力地质证,称这7000元是杨X归还龚X的私人欠款,并非诈骗所得,以此降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评价及涉案金额的直接关联性。为证明龚X有悔罪表现,他当庭出示收条,证实龚X已主动退还杨XX10,000元,将其视作退赃行为。此外,他还强调龚X无违法记录,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蓬溪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充分采纳了刘波律师关于“龚X系从犯”以及“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原本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龚X“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最终法院对量刑建议进行了重大调整。法院明确认定龚X为从犯,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原本可能面临牢狱之灾的龚X,最终成功获得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判决,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其人身自由。
刘波律师在这起复杂的刑事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智慧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严格遵循“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信念,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也值得更多普通用户的信任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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