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是什么?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债券一般都会有赎回条款,发债公司在可转换债券转换前,可以按一定条件赎回债券。通常,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会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法》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方式有几种?
1、到期赎回,即在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以规定的价格(本金100+利息)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比较类似普通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
2、提前赎回,在转股期内,连续一段交易日中有比较多的交易日,股票的收盘价高出当期转股价格过多(具体数字在可转债发行公告中会注明);或者未转股余额不足一定数量时,公司有权以一定的价格(本金+利息)提前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简而言之,赎回是上市公司所具有的权利,一般也是为了防止套利的情况发生。
三、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如何计算?
1、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为发行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有也应作为(或冲抵)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别独立的交易,转换时不应确认损益。
2、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采用市价法的理由是,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动,且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单独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历史成本原则。
由此可见,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债券和股票的双重性质,对于公司来说操作起来非常灵活。当公司股票价格连续多日高于约定转让价格的时候,公司可以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这里赎回的方式包括到期赎回和提前赎回两种。债券赎回是上市公司的权利,以防被恶意持有者进行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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