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取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受360日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的要求。
取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即使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也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6号、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三种方式各自特点是什么?
1、上门认证是最具“历史”的认证方式,认证结果可以实时确认,但需要纳税人往返税务大厅,办税成本较高,同时随着经济发展,纳税人需要认证的发票越来越多,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的时间也不断增长。
2、远程认证是纳税人自行扫描、上传专用发票票面信息,税务机关远程反馈认证结果信息的认证方式,但该认证方式需要纳税人自行购买扫描仪等设备,对小微企业来说增加了一定负担。
3、勾选认证是纳税人登录特定网址,以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选择次月征收期内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的方式,实现“取消认证”功能,对纳税人来说简单便捷且不需要增加额外成本。
由此可见,一般纳税人企业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该在180天内完成认证,这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时间上的限制。在认证方式上,目前有到税务所大厅认证、网上认证和勾选认证等方式。现在使用勾选认证的企业非常多,这样既方便又节约成本。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红字发票是不用认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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