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骗贷可依据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立案。贷款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情形包括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经济合同、证明文件等。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若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或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应予以立案追诉。
二、骗贷用什么罪名
骗贷可能涉及以下罪名: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此罪。如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产权证明作担保等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骗取贷款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其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此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
三、骗贷用什么罪名判刑
骗贷可能涉及以下罪名判刑:-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编造引进资金等虚假理由骗贷、使用虚假经济合同骗贷等情形。-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等,给其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当我们明确骗贷用什么罪名可以立案时,实际中还要关注两个关键延伸问题:一是不同骗贷场景下的立案金额标准,比如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多少数额才达到刑事立案门槛;二是若骗贷行为涉及中介、担保人等第三方,他们是否会被认定为共犯、承担何种责任。很多人以为知道罪名就够了,但立案后的证据收集、量刑情节(比如是否退赃退赔)等问题往往更影响后续结果。如果您正面临骗贷相关的立案疑问,或是想了解自身是否涉及此类风险,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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