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有什么特点

最新修订 |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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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物业经营管理活动既包括了保证物业正常使用的运行操作管理,也包括了将物业作为一种收益性资产所进行的资本投资决策、市场营销、租赁管理、成本控制、物业价值和经营绩效评估等经营活动。物业经营管理具有以下特点:1、收益性。2、复杂性。3、综合性。4、创造性。5、品牌性。
物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有什么特点

一、物业经营管理的内容

物业经营管理的内容与物业类型和业主持有物业的目的密切相关,通常将其分为物业管理或设施管理、房地产资产管理和房地产组合投资管理三个层次。其中,物业管理和设施管理以运行管理为主,房地产资产管理和房地产投资组合管理以策略性管理为主。

(一)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的核心工作是对物业进行日常的维护与维修,并向入住的客户或业主提供服务,以保障其始终处在正常的运行状态。对于居住物业,物业管理就是物业经营管理的全部内容。然而,对于收益性物业或大型非房地产企业拥有的物业,除了物业管理,还要进行相应的资产管理和组合投资管理工作。此时的物业管理除了进行物业的日常管理,还要执行资产管理所确定的战略方针,以满足组合投资管理的目标。

(二)设施管理

设施管理是一种新型的房地产服务业务,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对人和工作的协调,为某一机构(企业或事业单位)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办公环境。设施管理的对象,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用房、医院、科研教学设施、大型公共文体设施、政府和企业办公楼等物业,服务对象通常为拥有房地产的非房地产企业或机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认识到,房地产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其良好的管理对创造一个益于员工健康的高效生产办公环境、降低房地产使用成本、保持房地产价值,配合机构发展战略的实现,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类机构对设施管理专业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

(三)房地产资产管理

房地产资产管理从对物业、设施和租户的管理上升到聘用多个物业服务企业和设施管理公司来同时管理多宗物业。房地产资产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和设施管理公司,监督它们的行为,指导它们为物业发展制定战略计划,以便使这些物业在所处的房地产市场内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满足房地产组合投资管理者的要求。

(四)房地产组合投资管理

房地产组合投资管理的视野更加广阔,包括理解和执行物业业主的投资目标;评价资产管理公司的表现;审批资产管理公司为维护物业资产结构安全、功能先进,保持其市场竞争地位而提出的更新改造计划;以经风险调整后的组合投资回报最大化为目标来管理资产;以及在合适的时机购置和处置物业资产。房地产投资的利润是通过三种基本途径创造出来的:一是在极好的条件下购买物业(从开发商或原业主手中);二是在持有期间以现金流量的现值最大化为目标来经营物业;三是在合适的时机售出物业。物业经营管理公司代表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来促使这三个目标的实现,实际上就是以物业业主的角色在工作。

二、物业经营管理的特点

物业经营管理是物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收益性物业管理概念的拓展和延伸,是物业营销与物业管理的有机合成,有着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它除了具备“纯”物业管理外,还包括商业推广、商业策划和商业管理,它的投资和开发可以获得比一般物业投资回报更大的商业利润,但是这种高回报的实现过程非常复杂,存在诸多变数。物业经营管理水平代表一个城市最先进的物业管理水平。物业经营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1)收益性

投资者或租户付出货币获得物业长久或一定期限的使用价值,从而获得经营场所或出租场地,通过经营实现其最大效益。

(2)复杂性

表现为设备配套复杂、业主或使用人构成复杂、对外关系复杂、环境复杂等。

(3)综合性

既有物业管理的维修维护、安全消防、清扫保洁等基本服务内容,更有物业租售代理、营造商业氛围、商业推广、商业策划等一系列商务运作,而且还需解决配套问题和商务服务、娱乐服务等。

(4)创造性

物业经营本身就是创造价值的场所,要求新、奇、特,给顾客留下强烈感观印象。而且经营方式和营销理念也要随时需创新,紧跟市场发展方向。

(5)品牌性

物业经营要获取最大商业价值,关键在于社会消费群体对本物业场所的知晓程序、美誉度和钟爱程度,而这一切的取得需要依赖物业经营获取收益的各方面达成共识,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服务理念,从而营造一种亲情氛围和信任品牌。

另外,物业经营的高档豪华趋势、多功能性、人文休闲文化特色也日趋明显。物业经营管理面临的难点是市场培育难、经济繁荣难、安全防范难、设备运行保障难、商业推广难、处理业主和消费者的利益关系难。

三、什么是物业经营管理

物业经营管理又称物业资产管理,是指为了满足业主的目标,综合利用物业管理、设施管理、房地产资产管理、房地产组合投资管理的技术、手段和模式,以收益性物业为对象,为业主提供的贯穿于物业整个寿命周期的综合陛管理服务。物业经营管理活动既包括了以保证物业正常使用的运行操作管理,也包括了将物业作为一种收益性资产所进行的资本投资决策、市场营销、租赁管理、成本控制、物业价值和经营绩效评估等经营活动。

物业进行小区的管理是为业主进行服务的,他的存在也是业主能够决定的,因此物业只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做好自己的工作,维护好小区的秩序就是合格的,如果损害业主的利益必然会被业主集体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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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管制,指的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进行关押或监禁,但是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1、 只限制自由而不剥夺人身自由。2、 被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要接受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3、 管制的判决归人民法院,管制的执行归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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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知道了管制,所以我想请问一下管制的内容及管制的特点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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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可不予关押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剥夺自由的刑罚,但又需要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给予一定惩罚的,可以判处管制。
  
2.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限制其一定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既可以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也可以不脱离自己的劳动岗位或工作单位,除了必须遵守某些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在行动上仍然是自由的。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虽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他的劳动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要受公安机关的管束和社会的监督。
  
4.管制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他人决定或执行管制。非法管制他人是一种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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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资企业的概念与我国的外资企业立法
(一)外资企业的概念
外资企业是指有关外资企业组织和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由众多的有关外资企业的立法规范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与登记程序、法律地位、投资关系、法律文件、中外双方的权利义务、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劳动关系、税收、外汇管理、解散与清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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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资企业的法律保护及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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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一种法律规定的量刑,虽然不关押,但是还是要限制人生自由的,我想了解一下管制的内容及管制的特点以及适用对象是什么
[律师回复]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在执行管制时,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该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管制的期间长短、对犯罪分子的要求等。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群众监督,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生产;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迁居或者外出必须报告并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执行时间到期的,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宣布解除管制。有关于管制的内容及管制的特点 ,就是在判决生效,也就是刑期确定以后,之前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被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如果是判决罪犯管制的,之前被拘留或逮捕的时间可以一日折抵管制的时间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的一日折抵一日。无期徒刑因为没有确定的刑罚执行期间,所以不能折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 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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