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超律师现执业于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0390,自2017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服务地区主要为山东烟台,联系地址位于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26楼。他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与专业能力,衣超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他秉持“坚持以专业的水准、勤勉的态度和高效的作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这一执业理念,赢得了业内和客户的认可。
衣超律师担任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金融与财税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是烟台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会员服务与文体委员会委员,以及烟台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秘书。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婚姻家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破产重整等。
在其承办的众多案件中,2017年的一起借款纠纷案件颇为典型。2017年1月22日,原告XX公司与被告汕头市XX药业有限公司、张XX、张XX签订《借款协议》,约定汕头XX向原告借款11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5.5%,违约需按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张XX、张XX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付款。汕头XX后还款1200万元并承诺再次还款,但未足额履行。原告此前已就8800万元起诉并获生效判决,此次针对剩余的1000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再次起诉。
2018年5月,原告分别与被告张XX、张XX、张XX签订《保证合同》。张XX、张XX约定以名下三套房产抵押担保,张XX约定以名下三家公司的51%股权质押担保。因各被告未履行剩余还款及担保责任,原告诉至法院。
衣超律师与同事成XX受原告委托代理此案。首先,他们梳理案情,确定诉请,在扣除已判决部分及已支付利息后,要求被告偿还剩余本金、借期内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的违约金,以及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费用。在证据组织方面,衣超律师提交了民事判决书以证明借款事实及分段起诉依据,《借款协议》及银行承兑汇票证明借贷关系,《保证合同》证明担保责任,委托代理合同、支付凭证及发票证明律师费支出。
在法庭质证与辩论环节,针对被告提出的各项抗辩,衣超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进行了有力回应。对于被告关于已付利息扣除的辩解,通过证据确认利息支付事实;针对违约金过高及“一事不再理”的抗辩,指出违约金已符合法律规定且本案主张的是剩余债务,不违反该原则;对于担保责任,主张相关被告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山东省烟台市XX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汕头市XX药业有限公司需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财产保全保险费及律师费,被告张XX、张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过,因部分房产抵押和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张XX、张XX、张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请。此案件充分展现了衣超律师在公司法律事务和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的专业能力与办案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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