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泽源律师是河南天图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其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x6005,自2015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服务地区主要为周口,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工农路南200米路东三楼。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喻泽源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拥有深厚的法律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刑事风险防控方向,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刑事案件。
喻泽源律师身兼多个重要职务,他入库了河南省律师协会“专精特新”刑事团队,还担任周口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口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周口市川汇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以及周口市仲裁委仲裁员等职务。
在他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杜xx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颇具代表性。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杜xx,原系河南省X县X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X年X月X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月X日被逮捕。喻泽源律师作为杜xx的辩护人参与了此案。
X市X区人民检察院以川检公诉刑诉(20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杜xx、蔡xx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检察院又以川检公诉刑追诉(20XX)X号追加起诉决定书追加起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杜xx、蔡xx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共同犯罪中,杜xx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蔡xx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酌情采纳了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
喻泽源律师始终秉持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他不忘初心,立志做人民的律师,做有水平、有理想、有抱负、有担当、有朝气的律师。他以“人品、业务水平、认真负责”作为基本准则,以“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坚守职业道德、秉持谦和忠诚的态度”作为职业之本,以“仁爱之心、怜悯心、救世之心”作为做人之基。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喻泽源律师将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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