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充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的黄明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张X追索回借款本息及维权费用。
2025年2月,张X的朋友瞿X因投资项目资金周转需要,向张X借款12万元,张X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款项后,瞿X出具了《借条》和《借款承诺书》,约定了还款期限、逾期利息及维权费用承担等内容。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瞿X仅偿还部分款项,剩余8.4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未支付。张X委托黄明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存在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剩余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二是《借款承诺书》中关于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黄明律师制定了一系列代理策略。
在证据方面,黄明律师向法庭系统提交了银行转账凭证、《借条》《借款承诺书》及部分还款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闭环,强化了证据优势。
计算诉请时,黄明律师根据《借款承诺书》精确计算利息,庭审中当庭调整利息计算起止点,明确自逾期次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约计算,并撤回可能被视为重复主张的“违约金”请求,使诉讼请求更聚焦、合法有据。
对于维权费用,黄明律师向法庭阐明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具有督促债务人履约、弥补守约方成本的功能,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及支付凭证证明费用已实际发生。
面对被告缺席及书面抗辩,被告虽未到庭但对律师费承担提出异议,黄明律师指出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借款承诺书》应受约束,其抗辩不能免除合同义务。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黄明律师的证据和代理意见,几乎全部支持了我方诉求。
黄明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11xxxxxxxxx4234,服务于南充地区,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逾100件,尤其在债权债务辩护领域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财税、刑事辩护等。
黄明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他最大化运用证据价值,专业设计诉请并灵活应变,成功实现维权成本转嫁,为委托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展现了深厚的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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