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源于伊XX与杨XX曾经的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关系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而杨XX则认为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
一审阶段,魏宪合律师协助杨XX收集证据,精心准备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他依据这些证据,清晰地向法庭阐述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并且强调双方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这种基于事实和证据的有力论证,得到了一审法院的认可,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请。
然而,伊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他紧紧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抗辩。在面对伊XX的上诉理由时,魏宪合律师敏锐地识别出隐藏在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他指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这些往来都属于共同生活开支,这是基于双方恋爱同居这一特殊关系所产生的。对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他精准地进行分析,强调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
在协议解释方面,魏宪合律师坚持从协议整体出发,强调《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他通过严谨的逻辑推理和对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有力地反驳了伊XX的上诉观点。由于双方在二审中未提交新证据,魏宪合律师巧妙地利用已有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成功应对了对方的诉求。
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经验,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
魏宪合律师秉持着“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信条,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用专业和良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这场同居经济纠纷的案件中,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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